碎石机销售部 :400-655-9906

走进黎明
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

小型石料生产场的安全工作

浏览: 发布时间:10/12/06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》、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》及《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布置下,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,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评价工作也相继展开。本文主要针对云南省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现状和对策进行了介绍。

采石场必须遵循“采剥并举、剥离先行”的原则,按照由上而下的开采顺序,分台阶开采。各作业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。严禁从下部不分段掏采。

矿场台阶高度、台阶坡面角和最小平台宽度应根据矿岩性质、采剥方法、穿爆方式和采、装、运设备的要求确定。

机械开采时,按设备性能确定台阶高度,但一般不得超过15m。人工开采时,砂状矿岩,台阶高度不得大于1. 8m;松软矿岩,台阶高度不得大于3m;坚硬稳固矿岩,台阶高度不得大于6m。类软矿岩,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;较稳固的矿岩,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50°;坚硬稳固矿岩,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75°。

在生产中,根据揭露的边帮岩体情况和经验,对边坡及时进行平整和刷帮,改变边坡的轮廓和形状,以提高边坡的稳定性。矿山应指派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边坡管理工作。定期对边帮进行检查、清扫,对危岩要及时处理,及时消除隐患。对有潜在坍塌危险的边坡,矿山应建立观测预报制度,设立专门的观测点,由专人对边坡的变化进行定期观测。用观测数据指导边坡安全管理工作。

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,必须由主管部门审查和专业训练,经所在地的县(市)公安局考核合格,发给爆破员作业证,方准作业。

健全安全组织机构,配备专职安全员,明确安全员的责任。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,按规章作业。建立各项安全档案,对发生的事故应做详细的记录,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,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。注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对于新进人员,要认真落实好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。企业矿长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。增加对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设施的投入。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并及时对其进行演练。

小型石料生产场的开采虽然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,但也存在安全隐患。通过分析,找出了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,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,对更好的管理好小型露天采石场有一定的指导作用,可使其更好的为经济建设服务。